江苏省工商系统在做好奥运标志保护宣传引导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,重拳打击各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。自去年8月以来,江苏全省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了3次奥林匹克标志整治行动,共出动执法人员3.01万人次,检查经营户7.13万户,检查商品交易市场1662个,捣毁制假、售假窝点6个,查结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64起,罚款58万余元,没收侵权标识1.33万件。
据介绍,江苏省工商系统查处的64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主要是以下3类情况:一是在广告中未经授权使用奥林匹克标志。此类案件所占比例较大,共有32件。这些违法广告涉及户外广告、印刷品广告、店堂广告、明信片广告等,主要违法表现是在广告中擅自使用奥运、奥林匹克字样和奥运五环、中国印、福娃等奥运标志,或自称为2008年奥运会指定产品、推荐产品等。二是擅自生产销售奥运特许商品。目前,全省工商系统已查结此类案件20起,查获的物品有金银纪念章、纪念币、小挂件、金银首饰等小件物品,以及福娃等奥运吉祥物玩具。三是在产品和产品包装上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。此类案件主要表现为,在产品和产品包装上直接使用奥运字样、福娃图案、奥组委徽记等。
随着奥运会的日益临近,奥运经济也越来越热,奥标保护工作也更加繁重。对此,江苏省还将建立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应急处理机制,确保在火炬传递、赛事举办等重大活动期间及时应对侵权突发事件,确保奥运特许市场秩序稳定,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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